裹脚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旧社会,缠足的女子要从幼年开始裹束自己的双脚,慢慢地折断足部骨骼,使之畸形,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缠足之风是男权社会不健康的审美,让女性承受了极大的身心痛苦。
裹脚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对于裹足的起源,一般有几种说法。
一、开始于夏禹的说法:
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二、开始于汉朝的说法:
《莲鞋记》记载:“《飞燕外传》,汉成帝有疾,积弱几不能人,及见赵合德足,疾若失。是合德之足,必有可动人之处,以理推度,舍缠束细小别无他道,假使五指伸长,硕大无朋,恐成帝不能持,亦不持也。”此其一。
《杂事秘辛》记载:“汉保林吴姁奏言,乘氏忠侯梁商女足长八寸……趾敛,约缣迫袜,收束微如禁中。”梁商女梁莹,是汉桓帝皇后。汉尺较今为短,汉代的八寸相当于现在的17厘米。此其二。
汉代《孔雀东南风》:“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有人认为这是缠足的证据。此其三。
《后汉书 梁统列传》记载梁冀的妻子“折腰步”。《缠足考证》:“折腰步者,足不任体,此例甚明,大足者能如是乎?”此其四。以上四条都属于认为缠足开始于汉朝的说法。
三、从隋朝开始的:
隋炀帝滥用民力,穷奢极欲,修运河,造龙舟,使得民不聊生,民间有很多义士都想杀之而后快,一次隋炀帝游玩江都之时,招来美女拉纤,一名叫做吴月娘的美女,便起了刺杀昏君的念头,为了暗藏利器,吴月娘打造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花刀,用长布将其裹于足下,又为了能引起隋炀帝的注意,就在鞋底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个莲花图案,隋炀帝看到以后,立马被吸引到了,于是将月娘喊道近处,想要近距离的欣赏一下莲花小脚,吴月娘趁此机会,解开裹脚布,抽出莲花刀,刺向隋炀帝,可惜功亏一篑,被隋炀帝躲了过去,月娘刺杀失败,转身投河自尽了。自此,隋炀帝下令,以后选美,不论长相,裹足的女子一律不许再选。也正式因此,导致民间裹足盛行,一是为了纪念吴月娘,二是为了避免被隋炀帝选中。
古代裹脚什么时候结束的?
1、裹脚的结束是一个过程,制度上的结束是1912年3月13日,如果说完全结束那要更晚,但是裹脚的结束应该感谢一个人,就是孙中山,因为他颁布了禁止缠足的法令,这样从法律上杜绝了这种现象。
2、裹脚开始于(南唐)李后主宫嫔_(yǎo咬)娘,他开始缠足,后人效仿。慢慢的演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文化审美。
3、清朝就已经想要结束缠足,但是却越发高涨
4、但是如果说到结束,其实顺治元年(1644年),孝庄皇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顺治二年后,普通老百姓生的女孩子也禁止缠足。这是从制度和律令上的第一次禁止。
古人为何要逼迫女子缠足呢?
其一,缠足的兴盛,主要与古代名士们的喜好有直接关系。宋明清这些封建王朝长期以来处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百姓们的生活大都围绕着男耕女织这种分工明确的状态,这就让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
当时的女子作为男子的附属物,缺乏自主权利,是男子的所有物,很多男子尤其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名士,不仅要求女子守妇道,还不准他们自由出入外面的场合,那么缠足就成了一项限制女子行动的重要举措,从物理上和心理上对女子进行禁锢。
其二,古代名士们对于女子的审美是婉约的大家闺秀,自然走路速度要轻且要慢,这才符合大家闺秀的定位。 女子缠足后,走起路来总给人一种扭扭捏捏的美感,在视觉上会给人一种温凉娴熟的感觉。
其三,古代女子对于男子的主要作用是传宗接代,自古就有“食色性也”的定义。一个女子最能引起男人情欲的部位,大多是隐藏起来的地方,而不是手脸这种裸露在外的部位。
女子隐藏在鞋子中的脚,自然就成为了古代男子遐想之物,越精巧包裹越严实,就越能激发男子的情欲。古代女子缠足后的小脚就变成了最隐蔽的身体部位,不会让陌生人看到,在名士眼里,三寸金莲就变成了征服的象征。
其四,古代很多名士都是“拜足狂”。他们对三寸金莲感兴趣的主要原因是源于一种怪癖,就是喜欢闻臭味,尤其在清朝时期,这种怪癖成为了很多文人的喜好。
比如晚清著名学者辜鸿铭,学贯中西,成就非凡,精通英、法、德、拉丁等九种语言,号称“清末怪杰”,他最大的爱好就是闻女人的脚丫。
女子缠足的裹脚布一般松开一次就要十天,半个月的时间,其中的味道可想而知。辜鸿铭有时候写作思路堵塞,就会让妻子解下裹脚布,一边闻一边写作,从而得到灵感。
负面影响:
(一)劳动力减半——加剧社会贫困
人类社会男女各占其半,女子缠足,半为残废,缠足时代的女子多以“没脚蟹”自比。脚小难行,行必扶墙,拄杖持杆,有条件者则是婢女扶持,甚至“扶婢仅能步中庭”,而完全依仗他人抱持背负的时有所闻,倘若孤立无助,那么由此室移至相邻的彼室也难以做到。至于出门行路,即使持杖扶婢,也是行不了多远便以气喘吁吁,时不时地靠扶婢肩,倚柱而息,摸捏莲钩解痛除乏。若逢兵荒马乱,只有坐以待毙。缠足后的女子连走路都难,又怎能参加社会劳动呢?
(二)女人是“玩物”——失去独立自尊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都是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缠足后的女子,行动不变,无法参加社会劳动和家庭中繁重劳动,社会和家庭中的财富都是由男子创造的,她们失去独立人格和自尊,她们只是男子的附属,是属于男子的财产,男子把她们做为一种“玩物”。而缠足风俗的形成更加剧了女人是“玩物”。
(三)折筋又断骨——身心受到摧残
“妈妈经”有“不烂不小,越烂越好”之语。为了使小脚易于裹成,往往有故意使肌肉糜烂的举动。有人在缠脚布内故意放入碎石、瓦砾、瓷屑,有人用针刺刀划的办法弄破皮肉。想缠就一双金莲,非到折筋断骨不可,掉落一、二个小趾也是家常便饭,女子缠足,坐卧不安,行之不能稳,夜痛不成寐,历尽极度煎熬,惨遭至酷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