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当前位置: 91开学网

 > 

知识点

 > 

史学热点

 > 

专制主义的含义

专制主义的含义

2023-11-28 17:18:24 769浏览

中国专制主义主要表现为皇权至上、君尊臣卑、忠君法古等,不仅作用于政治生活中,而且已经广泛渗透到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制度下的国家一定会受到一定的消极影响,但在当时的时代发展下,这又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专制主义的含义

专制主义是指中央的决策方式,具体说就是皇帝的个人专断独裁;中央集权指全国各种军、政、财权归属中央,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充分执行中央的政令。

换种说法其实就是专制主义是一种国家政治体制,其核心是专制君主在全国范围内居于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独揽国家一切大权。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由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组成的制度,但要注意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二者之间的联系,其根本目的为维护统治者的统治。

专制主义是与政体相对立的概念,指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独裁政权组织形式,是体现在帝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汇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专制主义是决策方式。

专制主义形成根源

是中国封建生产方式发展的必然结果。①理论来源:法家思想。②经济根源: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小农经济、封建地主经济)的需要。③政治根源:适应地主阶级完成与巩固统一、加强对人民控制的政治需要。

各个朝代中央集权的特点

一、秦始皇的中央集权

在中国古代历史中,秦始皇可以说是最为著名的中央集权者之一。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的第一个中央集权帝国。他通过大力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和干预。

首先,秦始皇大力推行的法家思想,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压制反对者,加强对社会的控制。他废除了旧有的封建制度,实行县制和郡制,统一了地方行政管理。

同时,他还规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如焚书坑儒、律令制度、度量衡制度等,使得中央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更加精细和有效。

其次,秦始皇修建了万里长城,以防范北方的外敌入侵,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和统一。

同时,他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取消了旧有的土地制度,实行均田制,以减少地方势力的影响和干预,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土地资源的控制。

然而,秦始皇的中央集权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他的法家思想和强制性的政策,使得社会矛盾加剧,对地方行政和民间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限制和阻碍。

同时,他的政治体制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

二、唐朝的中央集权

相对于秦始皇时期的中央集权,唐朝则是一个更为灵活和适应性强的政治体制。唐朝政府实行的是一种高度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以保证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唐朝时期,政府通过设立官职、建立道路和运河等措施,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的控制。

同时,唐朝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如律令制度、科举制度等,以加强对地方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规范。

然而,唐朝政府也注重地方自治和分权。唐朝设立了府、州、县三级行政单位,并实行了长官、县令、乡正等官职制度,以保证地方行政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同时,唐朝政府还采用了一些灵活的手段,如赋予地方行政机构权力,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政策,以满足地方的需要。

然而,唐朝政府的中央集权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唐朝政府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大,容易出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和摩擦。

同时,唐朝政府对地方行政的干预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如强制要求地方政府筹措财政资金,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影响了地方行政的发展和稳定。

三、明朝的中央集权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典型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明朝时期,中央政府通过实行一系列的改革,加强了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和干预,以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明朝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设立度支部门、增设闲居司、设立户部等,以加强对财政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明朝政府还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制度和贸易政策,以加强对地方财政和经济的控制。

其次,明朝政府加强了对地方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规范和干预。明朝政府通过设立府、州、县三级行政单位,实行长官、县令、乡正等官职制度,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和管理。

同时,明朝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如律令制度、科举制度等,以加强对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规范。

然而,明朝政府的中央集权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明朝政府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大,容易出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和摩擦。

同时,明朝政府对地方行政的干预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如过度依赖官僚制度,导致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受到限制。

四、清朝的中央集权

清朝时期,中央政府通过设立官职、设置机构、推行法律制度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地方行政和社会管理的控制和干预,以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首先,清朝政府在财政管理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清朝政府设立了户部、兵部、吏部、礼部、刑部等中央部门,以加强对财政和行政的管理和监督。

同时,清朝政府还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制度和贸易政策,以加强对地方财政和经济的控制。

其次,清朝政府加强了对地方行政和社会管理的规范和干预。清朝政府通过设立府、州、县三级行政单位,实行长官、县令、乡正等官职制度,以加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和管理。

同时,清朝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制度,如律令制度、科举制度等,以加强对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规范。

然而,清朝政府的中央集权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清朝政府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和地方自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地方政府的权力较大,容易出现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的矛盾和摩擦。

同时,清朝政府对地方行政的干预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如贪污和腐败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加大,影响了地方行政的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