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实行了哪三种制度
提到西周的政治制度,大多数人想到的第一个词一定是“分封”。的确,“封邦建国”是西周政治制度中最具特色、也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制度。但是除了这一制度,西周时期还实行了几项重要的制度,他们都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西周实行了哪三种制度
一、西周的分封制
1、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立周朝,实行分封制。内容为:武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先代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被分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服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
2、春秋时期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
二、西周的宗法制
1、西周宗法制最大的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2、西周宗法制在政治上的体现就是分封制。
三、井田制
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井田制始于商朝,兴盛于周朝,瓦解于春秋。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及对西周统治的作用
①关系:宗法制和分封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宗法制维系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上的表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
②作用:分封制和宗法制互为表里,既防止贵族之间因为权力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又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既强化中央控制能力,又促进地方之间的联系。
拓展资料:西周的历史简介
西周(约前1046年——前771年),指周朝在平王东迁以前的历史时期。其开始于约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结束于公元前771年周幽王亡国,共有十二王,传十一代。
约公元前1046年,原居于渭水流域的周人在周武王姬发的率领下攻灭商朝,建立周朝,定都镐(今陕西西安市)。周武王死后,其弟周公旦辅佐周武王之子周成王执政,制定周礼,营建东都成周(今河南洛阳市),并确立了分封制与宗法制度,东征镇压了商朝故人的叛乱,巩固了周王朝的统治。周成王与其后的周康王统治时期,社会安定,国力强盛,诸侯听令,秩序井然,“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四十余年间不需要动用刑罚),史称“成康之治”。周康王之后,昭、穆二王多次对周朝周边的其他民族用兵,耗费大量国力,周昭王即死于南征期间;频繁的征伐耗费了周朝的国力,西周开始由盛转衰。至周穆王之孙周懿王继位,政治日趋腐败,国势不断衰落,甚至因为西戎(周人对于西部的少数民族的统称)的屡次进攻而被迫迁都犬丘(约在今陕西兴平市东南)。此后虽然周朝又还都镐京,但随着奴隶制经济逐渐陷入危机,国势更加衰弱。周厉王时期,由于厉王横征暴敛,虐待百姓,最终酿成“国人暴动”。后又经短暂的宣王中兴,至周幽王时期,朝政彻底陷入腐败,统治内外交困。公元前771年,西戎(犬戎)在周朝封国申的支持下入侵,攻陷镐京,杀死周幽王,标志着西周的灭亡。
西周时期是中国奴隶制王朝的巅峰,它的建立与衰亡,标志着中国奴隶社会从鼎盛到逐渐衰落的历史转变。西周对于华夏文明的奠基意义重大,周礼及宗法制等文化制度对华夏文明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西周时期,华夏诸部族之间的融合步伐进一步加快,华夏族的民族认同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