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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朱理学指的是哪两个人

程朱理学指的是哪两个人

2023-11-20 15:20:22 296浏览

程朱理学对宋朝文化领域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不仅影响了教育和科举考试制度,还对文学和艺术、伦理道德和政治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那么,这么重要的一种理学观念,又是谁创立的呢?

程朱理学指的是哪两个人

程朱理学指的是朱熹、程颐

程朱理学,又称为程朱道学,其是由北宋著名理学家程颢与程颐创立,其间经过一传杨时,二传罗从彦,三传李侗,最后四传南宋理学集大成者朱熹。他们通过吸收以前学者的儒家思想以及借鉴佛教和道教的理论,发展了程朱理学体系。其基本内涵是以道为核心,以穷理为精髓,以居敬、明诚为存养工夫,以齐家、冶国、平天下为实质,以成圣为目的。其核心内容,是把儒家的纲常伦理原则与哲学本体论统一到天理之中,提升了儒学的思辨水平,熔铸佛老于儒学,消除了思想内部的敌人,使儒学在与佛教的辨析驳难中最终胜出,复兴并发展了传统儒学的真精神。其主要思想是天理论、理气论等,所表达的是其学者对于理想精神境界的追求,在人的德性修养方面具有一定意义。其代表人物有二程、朱熹等,代表著作有《二程集》《近思录》等。

由于魏晋以来佛道盛行,冲击了儒学的统治地位,出现儒学危机与唐代后期至宋代前期,割据政权以及民族政权并立,导致民族矛盾、阶级矛盾尖锐,统治者需要调整官方儒学以巩固统治等原因,程朱理学诞生了。其从宋朝开始发源,由理学家程颢与程颐创立,其弟子及后世弟子传承,最后到朱熹集为大成。元朝开始兴盛,用来维护中央政权的统治,因此程朱理学得到了独尊的正统地位。后面的明、清各朝统治者,也将程朱理学做为统治阶级挽救危机和败亡的思想武器。

程朱理学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后期的主流意识形态,从北宋开始兴起到后朝逐渐繁盛成为官方显学,占据了统治地位。其统治时间之长,影响之深,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一种思想意识形态,在国内外都有其深远影响,如程朱理学为朝鲜王朝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和思想文化基础以及深受日本统治者青睐。虽然程朱理学发展之久,但由于统治阶级对其进行扭曲等原因渐渐走向衰落,因此从古至今很多学者对程朱理学的评价都褒贬不一,清代皖学大师戴震认为其绝人之情,灭人之欲,而中国著名哲学家贺麟则认为其是复兴民族所须发挥光大之学。以及对于程朱理学的争议也是不断,主要的两个是“存天理,灭人欲”思想剖析与程朱理学对妇女的精神枷锁,学者众说纷纭,不持统一意见。

朱熹人物简介

朱熹(1130年10月18日-1200年4月23日),字元晦,一字仲晦,斋号晦庵、考亭,晚称晦翁,又称紫阳先生、紫阳夫子、沧州病叟、云谷老人,行五十二,小名沋郎,小字季延,谥文,又称朱文公。祖籍江南东路徽州府婺源县(今江西省婺源),生于福建路南剑州尤溪县(今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南宋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学者尊称朱子。

朱熹幼时,父亲去世,朱熹随母亲生活在崇安(今武夷山市),19岁中进士,22岁被任命为泉州同安县主簿。卸任后,专心于儒学。30岁至50岁,朱熹挂职宫观(有薪而无事的闲官),主要进行讲学和著书工作。朱熹任地方官期间,积极发展地方教育。如整顿同安县学,重修庐山白鹿洞书院。所订《白鹿洞书院学规》,成为南宋以后各地方学校和书院共同遵守的学规。在漳州,首次刊刻《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四书”名称,由此形成,并作为一套经书,流传社会。在潭州,修复岳麓书院。朱熹从政之余,亲自执教,从事教育达50年。朱熹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的学者,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为宋宁宗皇帝讲学。

朱熹著述甚多,涉及哲学、经学、史学、文学、乐律以至自然科学等各个领域。在教育方面发生重大影响的,有《童蒙须知》《小学》《近思录》《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资治通鉴纲目》等。后人辑有《朱文公文集》100卷、《朱子语类》140卷等。

程颐人物简介

程颐(1033年-1107年),北宋思想家、哲学家、易学家和教育家,理学创立人之一。字正叔,又字正道、正伊,洛阳人,因居临伊川,世称“伊川先生”,与其兄程颢被共称作二程。

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程颐出生于黄州黄陂县草庙巷(今湖北武汉黄陂区前川街道),家中世代为官,自幼聪慧,十四五岁时与兄长程颢拜师周敦颐,十八岁时上书宋仁宗欲面陈国事利弊,未受召见。嘉佑元年(1056年),受主管太学的胡瑗赏识,被授予学职。嘉佑四年(1059年)廷试落第后,长期在外讲学。宋哲宗即位后,得司马光举荐,入仕担任侍讲,高调宣扬洛学。和苏轼为首的蜀党发生洛蜀党争。最终接连被贬至涪州(治涪陵县,今重庆市涪陵区),又在钩深堂讲学著述,完成《周易程氏传》四卷。宋徽宗即位后,曾短暂恢复其官位。但崇宁元年(1102年),宋徽宗将其判为元佑奸党,焚毁其著作。大观元年(1107年)九月十七日,程颐病逝于洛阳伊川,葬于府店镇(今河南省伊川县)西郊,卒年七十五岁。

程颐在哲学上主张天地亦物,万物皆被“理”主宰,而作为人要遵从道德层面上的“理”即三纲五常等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去私欲、明天理,并认为仁是最高的道德修养。在教育上主张对学生因材施教,让他们以儒学经典为基础,格物明理;以孔孟为师,志存高远、循序渐进地去抵达仁的境界;提倡国家重视教育。在政治上主张王道和以人为主的法治。在经济上主张轻徭薄赋,重农抑商。程颐和哥哥程颢一起开创的洛学被朱熹继承发展后形成了“程朱理学”,成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他一生从教治学,着述颇丰。著有《周易程氏传》《二程文集·伊川文集》《经说》八卷等,教授出谢良佐、吕大临、杨时、卢焞、朱光庭等学生。

《宋史》评价程颐为学以诚为本,以《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为阶梯,进而解读《诗》《书》《易》《礼》《乐》及《春秋》六经,基本将儒家的内圣与外王之学贯通为一体。南宋学者胡安国认为,道学自程颐起。清初学者黄百家认为程颐的思想“穷极性命之根柢,发挥义理之精微”。当代宋史学者邓广铭认为二程把儒家学说发展得更加抽象精微,并着重于个人的身心的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