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区别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这两种选官制度都是为封建统治服务的。那么,对于这两种有着相同属性的制度来说,又有什么具体的区别呢?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区别
一、历史背景
九品中正制在唐代时期被正式实施,它是一种基于考试的选拔制度。察举制则是在隋朝时期开始实行的一种选拔制度,它主要通过推荐人才来选拔官员。
二、选拔方式的不同
1、考试:九品中正制是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而察举制则是通过推荐人才来选拔官员。
2、标准不同:九品中正制的选拔标准主要是基于经义、史传和文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而察举制则更加注重推荐人的品德和能力。
三、选拔范围的不同
1、九品中正制主要适用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官员选拔,而察举制则更多地适用于地方官员的选拔。
2、九品中正制对于人才的选拔更加公正和公平,但是其只适用于有一定文化素养的人;而察举制虽然推荐人才更加广泛,但是也容易受到推荐人的影响,不够公正。
察举制介绍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也叫选举。汉高祖刘邦首下求贤诏,要求郡国推荐具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察举制先河。惠帝、吕后(二人执政时间为公元前194年—前180年)诏举孝弟力田,察举开始有了科目。
汉代察举制度,严格地说是从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开始,他下诏要求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且定下了对策(考试)和等第。武帝时察举制达到完备,各种规定相继推出。其后,各种科目不断充实,特别是有了统一的选才标准和考试办法。
考试是汉代察举制度的重要环节。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随着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发展成科举制度,这一制度实行了1300年之久,成为中国重要的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简介
九品中正制又被称为“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了九品中正法作为新的选官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人们根据品级评定人物,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大中正官到各州主持品评,州下面的各郡也设有中正官主管品评,被评为上等的士人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
从曹魏时期产生到隋唐废除,这一制度历经约四百余年。黄初元年(公元220年),曹丕称帝,由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了九品中正法,即九品官人法,作为新的选官制度。两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经历了发展和完善,成为这一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隋文帝时,随着门阀士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被逐渐废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州大中正又被重新设立,但在唐太宗贞观初年又被废除。
九品中正制度作为特定时期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由两汉时期的察举制度向科举制度过渡的重要阶段,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起到了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但是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强大,这一选官制度被世家大族所把控,出现了“高门士族”和“寒门庶族”两个群体在选官上的差异,成为了世家大族巩固自身势力的工具,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这一制度也限制了人才的选拔和流动,使得政府的能力和效率受到了影响。吴霓评价“九品中正制是历史上选举制度继两汉察举、征辟后的又一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