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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姓制度的实质

种姓制度的实质

2023-11-04 15:06:00 627浏览

印度是一座神奇的大陆,它有着各种和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文化和制度,特别是其中臭名昭著的种姓制度。在我们现在看来的人人平等,在这种制度下都做不到,反而使得人一出生就被划分了等级,一生也改变不了。

种姓制度的实质

实质是等级制度。公元前1500年左右,从中亚南下侵入印度,陆续在印度河流域和恒河流域建立新的国家的是雅利安人。雅利安人在进入古代印度后,逐渐产生不同等级,形成严格的等级制度,史称“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的起源

很多人都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印度四大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依次从贵到贱,婆罗门就是祭祀,神职人员,刹帝利是国王,贵族,吠舍是自由民,而首陀罗,则是土著,奴隶。

种姓制度源头久远,几乎是伴着印度文明一路走来。说起印度文明,就必须提一嘴古印度文明,其实现在的印度文明和古印度文明没有什么关系,古时候印度,是南亚次大陆的总称,包括了现今的印度,巴基斯坦,不丹,斯里兰卡等国家,为了表示区别,我们暂且称为古印度。

这古印度境内,有两条河,一条,叫印度河,现在在巴基斯坦境内,还有一条,那就是现在大名鼎鼎的恒河。

古印度文明最早出现在印度河,英国人殖民印度期间,许多历史学家痴迷印度历史,跑到巴基斯坦境内刨阿刨,刨出了个哈拉巴的古城遗址,这就是最早的印度河文明,被称为哈拉巴文明。

要说古印度的地理条件,那算是数一数二,三面环山,有天险,背靠大海,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两座山脉中有一个山口,叫开伯尔山口,这个山口乃是重中之重,历史上基本上印度的外敌入侵都是从那儿进来的,这要是搁中国古代早就给堵上了,印度人愣是放了几千年。古印度的土着叫达罗毗荼人,是黑皮肤人种,哈拉巴文明就是由他们创造的。在中亚大陆,有一股强大的游牧民族,白皮肤,蓝眼睛,他们从开伯尔山口进入古印度,晃悠晃悠,到了印度河畔,就看见了河畔又黑又矮的达罗毗荼人,古时候还没有这么多的仁义道德,都是为了生存,看见人了怎么办,砍呀,古印度土着战斗力比较低,没多久就被征服。

这些白皮肤人种管自己叫雅利安,雅利安的意思是高贵的,自己的族群叫雅利安瓦尔那,瓦尔那就是梵文“Varta”,意思是颜色,这就好理解,我白你黑,一眼就能分辨出贵贱。这就是种姓制度的雏形。

种姓制度特点和发展

印度教的神话中,种姓制度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社会的四个等级是由神所创造,并规定的。婆罗门掌握了宗教大权,他们利用宗教控制和奴役底层人民。

种姓制度中的第一个等级就是婆罗门,婆罗门主要掌管宗教祭祀,在社会中主要充当祭司。婆罗门拥有宗教和文化特权,是人民精神生活的统治者,并对政治生活施加重要影响。第二个等级就是刹帝利,它是从王族中发展起来的,主要是以国王为首的掌握军政大权的世俗贵族统治集团;第三个等级就是吠舍,他们是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从事农业、牧业、商业和手工业的平民百姓。他们没有政治特权,必须要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最后一个等级是首陀罗,他们一般是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土着居民(达罗毗茶人)。他们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从事农、牧、渔以及其他各种被社会上视为低贱的职业,他们处于被奴役和歧视的地位。

在最初的吠陀时代,社会发展也并不成熟。种姓制度也并未达到森严程度,各人种身份并非完全由家庭出身决定,有关各种姓的职业限制也并未严格执行。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种姓制度也逐渐变得森严起来。这时候的种姓制度已经相当完备,首要的特点就是世袭不变,种姓制度原是部落血缘关系的尾巴,各个瓦尔那的社会等级地位完全取决于家庭出身,严格按照血缘关系世袭相传。各种姓的职业原则上世袭不变,职业的限制保证了种族地位的高低和职业的贵贱相一致。其次在宗教上加以区别和限制,首陀罗被排除在宗教活动以外;第三则是实行内婚制,各种姓之间相互不通婚,这样来保证高种姓者的血统纯正。如果有人违反规定,那么不同种姓男女所生的孩子将会被看成“贱民”,也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在四个种姓之内,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被社会上各阶层鄙视。最后则是各种姓在法律面前的地位不平等。法律维护高级种姓的特权和利益,比如《摩奴法典》规定:“低级种姓用肢体的哪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杀死婆罗门的人要处以死刑,但是高级种姓的人杀死首陀罗却不用抵命,只需用牲畜抵偿或者守戒六个月即可。

种姓制度随着古代印度的社会发展也发生了一定变化。戒日王时代,种姓的名称虽然没有变化,但是组成这四个种姓的成员却发生了变化。奴隶制度渐渐衰败,婆罗门和刹帝利逐渐由过去的奴隶主转变为拥有大土地的封建领主,原先从事农业的吠舍纷纷转而从事商业,变成了商人,首陀罗则逐渐成为农民,在外族入侵时,很多吠舍自由民受到沉重打击,纷纷破产,也变成了耕种地主土地的依附农民,这样首陀罗的主要成员就以依附农民为主了。随着手工业的发展,古印度又出现了各种社会集团,梵语称之为阇提,阇提在吠舍和首陀罗之外,阇提职业也是世袭的,阇提间也是相互不通婚,阇提内设管理机构,制定各种管理制度,阇提成员要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古印度的种姓制度虽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总体来说,种姓制度的几个基本特点却一直未曾发生变化,对印度现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英国人在18世纪中叶开始入侵印度,逐步将印度变为自己的殖民地,英国殖民印度的过程也是印度本身走向现代化的过程。英国在对印度的统治的过程中,为巩固自身的统治,发布了很多法令,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些法令和改革对印度古老的种姓制度产生过一定的冲击。英国人不能忍受婆罗门在印度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地位,因此英国政府剥夺了婆罗门作为在印度社会中拥有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还剥夺了婆罗门垄断宗教的权力,英国的这些举措沉重打击了婆罗门的特权。英国人在印度开办西式学校,并且规定无论什么种姓和高低贵贱,只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都可以到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打破了婆罗门对知识和文化的垄断。此外,英国人还对印度社会传统的内婚制进行了改革,英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不同种姓之间通婚的法律。如1856年颁布寡妇再婚法令,1876年孟买高等法院宣布法律上,种姓无权批准结婚,种姓不准干涉妇女改嫁等等。在英国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政策之下,也随着印度社会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近代化的发展,印度古老的种姓制度逐渐趋于减弱,种姓身份不能够再决定一个人的职业,也不能决定一个人的经济状况。但是盛行千年的种姓制度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改变的,种姓制度所遗留下的思想观念仍然在现代印度社会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正如印度总理尼赫鲁所说:“我们说反对教派主义、种姓主义、地方主义,然而我们清楚地知道,我们在骨子里受了它们多大的毒害,我们中有谁,是你还是我,是完全摆脱了这些东西的。”

拓展知识:种姓制度和佛教

首先,要从种姓制度讲起,种姓制度的产生比佛教的产生要早。种姓制度产生的根源是印度区域的雅利安人的扩张。雅利安人对另一个部落达萨进行了征服战争。雅利安人胜利了,自然把战败者踩在脚底,由此产生了种姓制度。种姓制度包括了瓦尔纳制度和阇提制度。瓦尔纳的意思是品质的意思,就是我们常熟知的将人分为了四个等级(品质),依次是婆罗梦、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其实还有一个等级是常被大家所忽略的“贱民”阶级。而首陀罗阶层的前身就是被征服的达萨人了,而当时盛行的宗教也就是维护婆罗门权威的婆罗门教,婆罗门教的典籍也记录规定了这种不平等的种姓制度。

随着时代的发展,印度各国的阶级矛盾日益增大,婆罗门教借祭祀来搜刮民众财产的行为愈演愈煭,社会逐渐产生了反婆罗门教的社会思潮,佛教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原名是乔达摩·悉达多,是迦毗罗卫城释迦族首领的儿子,后人称之为释迦牟尼,意思便是释迦族的静默贤者。释迦牟尼思想是要通过消除欲爱,以达到不生不灭的地步,摆脱轮回之苦,并且主张众生平等,把“神”也放进了众生之列,认为神也不能逃脱轮回之苦,这无疑与婆罗门教中借说神与人的不平等,借而宣传人与人是不平等的是相悖的。释迦摩尼也明确表示了一切人都是由母亲怀胎所生,并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认为每个人洗完澡后都是清洁的,不存在某种种姓清洁,某种种姓不清洁这种话。

那为什么佛教“众生平等”的这种思想并没有消灭种姓制度呢?原因一是佛教后来虽然传播广泛,但在混乱的印度也经历起伏,在印度除了佛教,还有婆罗门教和耆那教,佛教并不占主导地位,某些统治者推崇佛教的原因主要还是想借用佛教的“宽容”思想,缓解社会矛盾或者是借用其来反婆罗门这一更高的阶级,提高自己的地位,并不为了“平等”。原因二是佛教所倡导的“众生平等”并不是完全的人世间的平等,它不敢触犯统治阶级的现实利益,比如佛教不会招收负债者和奴隶为信徒,避免触犯债主和奴隶主的现实利益,佛教寄托的是每一个人只要信奉佛教,都有可能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极乐世界,这种平等可以说是进入极乐世界的机会的平等,这种平等在现实来说还是比较虚无缥缈的。佛教主要还是被第二等级的刹帝利和第三等级的富裕吠舍拿来反第一等级婆罗门的工具,所以这两者在争取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并不会触犯自己高高在上的特权基础——种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