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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庄园的特点

西欧庄园的特点

2023-11-06 17:23:42 953浏览

庄园是中世纪西欧社会经济的一个显著特色。西欧庄园制是西欧封建主凭借土地占有及超经济强制等权力形成的剥削农民的实体。那个时候的土地使用权直接受这种制定的影响。

西欧庄园的特点

1、西欧庄园一般是一村一庄,但是也有一些大的庄园可以包括几个村庄,当然有些小庄园也只有一个村庄的一部分。

2、西欧庄园土地一般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有的也可是部分的自由地。

3、西欧农民份地由分散各地、相互交错的条田组成,耕作时各地条田统一轮流进行。

4、西欧庄园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庄园生产主要是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

分类

1、狭义

在狭义的庄园中,耕地分为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两部分。依附农民每周用3~4天无偿为庄园主耕种,其收获全归庄园主。这是劳役地租的表现形式。各户农民小块份地上的收获则归他们自己支配。当庄园的范围和农业村落相一致时(这类庄园在全体中属少数),庄园经济还包括原属于本村的草地、牧场、池塘、森林等公共土地上的收入,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及专职手工业者。一个大封建主往往拥有若干个庄园,庄园设总管、管家等,监督依附农民和奴仆的劳役,负责庄园的收支、劳力支配、物资保管等。各庄园统由总管负责,各管家须定期向总管报告经营情况。庄园中的劳动者主要是各种不同身份的依附农民,尤以农奴占大多数。半自由民的地位介于农奴和奴隶之间,份地世袭使用。庄园主可以利用庄园法庭(一般由总管主持)审判农民并收取罚金,也可以根据本庄园的习惯向农民征收各种实物及货币等,这些成为庄园主收入的重要来源。大封建主的庄园多散处各地,每个庄园负责供应其家属、随从一定时日的生活所需。由于封建社会早期运输困难,封建主多巡行各庄园就食。庄园中的劳动者,有少数奴隶(9世纪后逐渐消失)及临时雇工,但主要是各种不同身份的依附农民,尤以农奴占大多数。第三类是半自由民,其地位介于农奴和奴隶之间,份地世袭使用。庄园主对各种依附农民有不同的人身奴役及司法权力,可以利用庄园法庭(一般由总管主持)审判农民并收取罚金,也可以根据本庄园的习惯向农民征收各种实物及货币等,这些成为庄园主收入的重要来源。

2、广义

广义的庄园是指封建主结合其领地形成的剥削农民的实体。封建主对其领地并非都具有所有权,对有些地方往往只有管辖权。但他可以根据这些权力(如残余的国家行政权力,或对某些农民的人身奴役权力等)向农民收取捐税,征发劳役等。西方学者亦称这种实体为庄园。

庄园主义的形成

后罗马欧洲的历史背景为庄园主义的出现奠定了基础。随着5世纪罗马帝国的衰落和衰落,该地区出现了权力真空和中央集权的崩溃。这导致了支离破碎和政治不稳定的格局,以及长途贸易和城市生活的衰落。结果,当地社区变得更加自力更生,并专注于维持自己的需求。

日耳曼人的入侵进一步促进了庄园制的形成。这一时期,西哥特人、东哥特人、汪达尔人和伦巴底人等日耳曼部落涌入西欧。这些入侵破坏了现有的社会和政治结构,导致罗马行政系统的解体。因此,日耳曼领导人建立了对征服领土的权威,并采用了现有的罗马别墅制度,最终演变为庄园制度。

后罗马时代欧洲中央集权的崩溃造成了权力真空,由当地贵族和地主填补。在这种分散的环境中,自给自足的庄园成为经济和社会单位。庄园通常由中央庄园组成,称为领主领主所有,由农奴或农民耕种。领主为农民提供保护,以换取他们的劳动和一部分产品。庄园成为经济活动的焦点,因为它包括农业用地、森林、牧场和维持社区所需的其他资源。

封建关系和土地使用权在庄园制的形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义务和忠诚的等级制度为特征的封建主义,在没有强大的中央权威的情况下成为维持秩序和保护的一种手段。土地是财富和权力的主要来源,被授予封臣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服兵役。这些封臣反过来又将土地授予他们自己的封臣等等,从而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封建关系网。

土地使用权是庄园制的一个基本方面。领主将土地授予农民或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并有义务提供劳动和其他服务作为回报。领主保留土地的所有权,有权榨取剩余的农产品和征税。该系统确保了庄园的经济活力,同时保持了社会等级和对资源的控制。

庄园主义的演变和衰落

庄园主义的衰落受到几个相互关联的因素的影响。一个关键因素是城市化和城镇的兴起。随着欧洲社会在中世纪晚期开始城市化,城镇逐渐成为贸易、商业和工业的中心。城镇的发展导致了挑战传统封建秩序的新商人和工匠阶层的兴起。这些城市居民,通常被称为市民,寻求摆脱庄园制度的义务和限制。他们的经济和政治权力对领主的权威构成了威胁,削弱了庄园制的控制。

技术进步和农业变革也在庄园制衰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田制、轮作和改进农业技术等创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场农业革命导致生产过剩,进而导致经济结构的转变。农民变得更加独立,开始耕种自己的土地,而不是仅仅依靠领主的领地。新农业技术的出现也让以前贫瘠的土地得以耕种,减少了对庄园内有限资源的依赖。

政治集权化和民族国家的兴起进一步促进了庄园制的衰落。随着更强大的中央权力机构的出现和权力的巩固,封建制度开始被更集中的治理形式所取代。君主和国家政府往往以牺牲传统的封建领主为代价,寻求对其领土和资源的控制。这种权力动态的转变削弱了庄园制度的影响并加速了它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