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是指哪六部
六部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确立于唐代,归属于尚书省;到元代时则归属于中书省。
六部是指哪六部?
六部,是中央行政机构中六部的总称。据说从周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设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类似现在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吏部尚书还被称为天官。
户部:
户部的职能相当于如今的财政部,因为户部在古代主要掌管国家的一切财政事务,就连皇上办事花钱都要经过户部的手在支取银票。户部的职能主要包括:赋税俸禄、田地户籍等财政事务,隋唐、宋元时期关于的户部的体系内容没有多大改变。明清时期,根据国家新的事故的频频出现,明朝于户部之下设十三司;清承明制,清朝买继承保留十三司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江南司。
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类似现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兵部:
兵部和吏部相对,兵部掌武官,吏部掌文官,但一兵部不可同吏部同日而语;二兵部权限并不大。这里特别注意的是,古代的兵部只是掌握着军事行政,即武官任免、军械制造等事宜,关于统兵作战、把握兵权的这一事项,并不在兵部的职责范围之内。抛开三省六部制来看,其实最早从秦始皇确立三公九卿制开始以来,当时掌握兵权的太尉一职就是个虚职假衔,后世朝代的统治者对于兵权更才是始终秉持着“皇帝独大”的思想,兵权是绝对不会动辄交付于政府部门来掌管的。
刑部:
刑部的主要职责就跟刑法有关,一个国家必须有法律法规,这样才能治理好一个国家,威慑臣民,刑部类似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所以刑部在朝廷中的地位也是很高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有的刑部尚书横起来也是六亲不认。但随着朝代的更替,刑部的职权也被逐渐削减,到了清朝时期又出现了一些其他机构来分减刑部的权力,如大理寺、督察院。
工部:
主要负责的就是建设工作,如皇帝修行宫,陵墓,国家水利工程、河道疏通等!工部虽然排在六部之末,但这个部门也是比较重要的部门,因为他主管的都是工程建设方面的事,属于实干部门。
【三省】
“三省六部制”起源于隋文帝,隋文帝在总结以往王朝覆灭史料时,他发现虽然许多王朝是主因,是毁于国主昏庸无能,但是覆灭王朝所经营的官员制度,也是导致颓败的重要因素。君王太过集权会导致官员得不到实权,发挥不出作用,君王太过放权则会导致官员脱离管制,政令不达,甚至以下犯上。
并且,从秦汉晋等统一王朝覆灭的历史因素上追溯,西汉的中央官吏权势太大,并且极容易出现单个臣子权柄过大的现象。而东汉则是中央官员权势被剥削,反倒是地方官吏权势过重;两晋则是藩王实际掌握国家政权。隋文帝为削弱相权,增强皇权设置“三师、三公、五省六部制”
因此,隋文帝通过总结分析,他制定了一套三师、三公、五省六部制度,三师和三公,虽然在官僚等级里属于最上层的官员,但是,这类官员往往都是一些荣誉虚职,用通俗的话来讲,这些官职位高权轻。
隋文帝架空三师三公的原因,就是担心这类官员身居高位威胁皇权,隋文帝深谙权力不能够集中在一个或者几个官员手中,于是他又设立了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
不过五省中,秘书省和内侍省,就是负责皇家相关的事宜,同样是有殊荣却无实权;而剩下的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则是真正的官家权力机构。后来隋文帝又把内史省改为中书省,于是这就是三省的雏形。
三省即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
中书省正长官为中书令;副长官为中书侍郎;再之下是中书舍人(七八名中书舍人)。
门下省正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侍郎;再之下为给事中。
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副长官有两名,即为左右仆射,再之下则为六部长官(六部尚书实权很重)。
至于三省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理解为:中书省主发令;门下省主审核;尚书省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