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儒内法是谁提出的
外儒内法是一种中国从汉代到清代长时间内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内在指导思想。即表面上推崇儒家思想,但是实际操作上也依赖法家的思想,往往是儒法结合、儒法互济。
外儒内法是谁提出的?
董仲舒提出来的。
董仲舒在强调法制的基础上,把儒法两家揉合为一体,既主张“以教化为大务”,又主张“正法度之宜”,其实质就是儒法结合,即“外儒内法”。
外儒内法的主要影响:
外儒内法的统治术,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自古以来即是人治而非法治——因为从外表上看,一切法都被规范为仁德的范围之内了。法外有情,是封建统治者为自己标榜的资本,而不是破坏法制的依据,就很能说明问题。时至今日,在受西方影响,法制观念不断强化的时代,法制难以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任人唯亲等,都还时有出现,在某些落后的地区,宗法思想的残余还相当严重,甚至发展到与国家法律作对的地步,都不能不说是封建外儒内法文化的残余影响。
董仲舒的思想主张:
1、提出了“春秋大一统”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主张。董仲舒的这一主张的主要理论来源是战国时的阴阳家邹衍,他认为历史中朝代和政权的更替是由五德运行来决定的。
2、提出了“君权神授”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君的统治不仅来自于祖先聚成,更重要的是来自上天的旨意,这就为君权神授统治权奠定了理论上的基础。
3、提出了“三纲五常”。其中“三纲”就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五常”则是指“仁、义、礼、智和信”。
董仲舒简介:
董仲舒(公元前179——公元前104),广川(德州汉时属广川)人。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家,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胶西王相。汉武帝元元年(公元前104年)下诏,各地推荐“贤良文学之士”,以备朝廷策问。董仲舒以“天人三策”应对,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的主张,为武帝所采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此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
董仲舒的学说体系中心是所谓“天人感应”说,将天道和人事牵强比附,主张“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思想。着有《春秋繁露》《董子文集》。《汉书》有其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