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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木取信的主人公

立木取信的主人公

2023-09-05 16:01:29 404浏览

“立木取信”是春秋战国的一则著名典故,一位改革家为了在劝过建立起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保证变法的成功所做出的一个举措。

立木取信的主人公

商鞅

立木取信的典故: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日:“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日: “法之不行自 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呒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绝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日:“此皆乱法之民也!” 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译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百姓能把木头搬移到北门去就赏给十两金子。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敢动手去搬移(木头)。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两金子。 ”于是有一个人半信半疑地搬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两金子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屺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治理得很好。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 “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商鞅立木取信的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诚信是做人的根基,处世的准则,通往成功的铺路石。失去诚信,我们将寸步难行。

诚信,造就了心底坦荡天地宽的浩然正气;诚信,谱写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动人篇章;诚信,催生了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掷地豪情。它如中华传统美德中的一颗璀璨珠宝,熠熠生辉;它如中华儿女世代相传的精神泉源,甘洌入心。

商鞅简介: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顿丘(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