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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的海拔

西藏的海拔

2023-08-23 14:22:30 340浏览

西藏,简称“藏”。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边陲,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西藏北邻新疆,东接四川,东北紧靠青海,东南连接云南;周边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及地区接壤,陆地国界线4000多公里,是中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

西藏的海拔:

在4000米以上,西藏位于青藏高原西南部,地处北纬26°50′至36°53′,东经78°25′至99°06′之间,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全区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仅次于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约317.55万人。

西藏的历史沿革:

1、远古时期

远古时期,形成了西藏古人氏族。从古人氏族逐渐演变成西藏的四大氏族:赛、穆、顿、东,在此基础的增加“惹”和“柱”两氏族,通称为“六大氏族”。

2、隋唐两宋

到公元6世纪时,藏族先民的部落群经过数千年的迁徙、发展和分化组合,形成大大小小的数十个部落联盟。其中分布在西藏地区的有所谓“四十小邦”,由四十小邦又合并为“十二小邦”。

3、元朝时期

1271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定国号为元,乌思藏(今西藏中部、西部及其迤西地区)、朵甘等地成为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元帝国的一部分,西藏地方从此正式纳入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

元朝统一中国后,根据藏族地区的实际情况,

4、明朝时期

公元1368年,明朝取代元朝,采用收缴元朝旧敕旧印,换发明朝新敕新印的形式和平过渡,继承了对西藏地方的国家主权。

明朝没有沿用元朝的职官制度,而是建立了一套别具特色的僧官封授制度。各地有代表性的政教首领人物,明朝均赐封以不同的名号,颁给他们印章和封浩,命其管理各自的地方,其职位的承袭须经皇帝批准,皆可直通名号于天子。

西藏的地理环境:

1、位置境域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

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2、地形地貌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被视为南极、北极之外的“地球第三极”。西藏高原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区域。

青藏高原总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复杂多样、景象万千,有高峻逶迤的山脉,陡峭深切的沟峡以及冰川、裸石、戈壁等多种地貌类型;有分属寒带、温带、亚热带、热带的种类繁多的奇花异草和珍稀野生动物,还有垂直分布的“一山见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奇观等。地貌大致可分为喜马拉雅山区,藏南谷地,藏北高原和藏东高山峡谷区。

3、自然气候

西藏的气候,由于地形、地貌和大气环流的影响,独特而且复杂多样。气候总体上具有西北严寒干燥,东南温暖湿润的特点。气候类型也因此自东南向西北依次有:热带、亚热带、高原温带、高原亚寒带,高原寒带等各种类型。在藏东南和喜马拉雅山南坡高山峡谷地区,由于地势迭次升高,气温逐渐下降,气候发生从热带或亚热带气候到温带、寒温带和寒带气候的垂直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