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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三大代表人物

法家三大代表人物

2023-08-18 17:33:53 437浏览

先秦的诸子百家时代,是人才辈出的年代,那个年代的思想一直流传至今,影响中国人几千年,以下介绍的这几位人物都是法家的代表。

法家三大代表人物:

1、李斯

李斯作为秦国丞相,是秦灭六国的总策划师,他精心策划了兼并六国的先后次序,并在秦灭六国之后,建议秦始皇废分封而行郡县制、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每一项都是前所未有的大手笔。

这样的人物,功劳不可不高,但他的下场却极为凄惨。秦始皇死后,陈胜吴广起义,李斯的大儿子李由扼守三川郡,赵高诬陷李由与叛党勾结,将李斯与小儿子腰斩于市,实情却是李由在与刘邦作战时英勇牺牲。

2、商鞅

秦国的崛起,商鞅功不可没,可以说如果没有商鞅,哪里轮得到秦国张牙舞爪?秦孝公即位之初,秦国一穷二白,是战国七雄里最不入流的角色,就连秦孝公自己都说“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是商鞅改变了秦国野蛮落后的局面。

在商鞅时期,法家分为势、术、法三派,商鞅属于法家的法派。在法家三派中,商鞅是最注重法律的权威的。他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不分贵贱,执法极严,曾在渭水河畔一日斩杀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就连当时的太子嬴驷违了法也难逃被制裁的命运。

在法家的另外两派中,或多或少还留有人治的后门,比如以申不害为代表的术治派,他也建立了一套法律,在韩国实行变法,但他那套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于君上,而商鞅的法律,连君上也可以制裁。

法治派,是法家中最注重法制的一派,他们建立的法律严格杜绝人治,不依赖任何人,所以只要一个国家接受了他的治国理念,这套理念便具有了生命力,不依赖任何人,即便君主无道,也有法律约束他们,不至于很快亡国。势治派或术治派就不行,他们依赖居于上位的执行者,君主贤明,法律就能执行,国家便能强盛,君主不贤明,法律就成了摆设。

商鞅建立的法律使秦国很快强大起来,但商鞅的下场却极为凄惨,他建立的法律是脱离了人治的,也是脱离了人的情感的,孝公死后,嬴驷即位,以谋反罪将其车裂于市。

3、韩非

在韩非青年时代,韩国屡次败于秦国,损兵削地,国势日衰,韩非于是就多次上书劝谏韩厘王变法图强,但却始终未被接受。然后,他又写了《难言》《和氏》等进奏韩厘王 (约公元前 273 年),以和氏献璞自比,再次劝谏韩厘王纳谏听言,运用法术来治国图强。

当时堂谿公受韩厘王的命令召见了血气方刚的韩非,看见了韩非的上书后,劝韩非行礼辞让,修行藏智,以求身全名遂,而不要设法度以犯众怒,舍安途而行险道。

但韩非表示提倡法治乃是“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自己不会改变信念,要继续宣传自己的法家思想主张。虽然韩非并未得到君主认可,但他并未放弃了自己对政治理想的追求,他针对现实、总结历史,写下了《孤愤》《说难》《五蠢》《内外储说》《说林》等十余万言的著作。 

法家的介绍:

1、法家是中国历史上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以富国强兵为己任, 《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法家不是纯粹的理论家,而是积极入世的行动派,它的思想也是着眼于法律的实际效用。

2、法家思想包括伦理思想、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法治思想等诸多方面。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3、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4、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5、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6、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